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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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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办公室招聘(东京)

持有日本以外法域律师资格的非合伙律师

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招聘持有日本以外法域律师资格者,作为“Non-Japan Qualified Associate“(简称“NJQ-Associate”)在本所东京办公室工作。NJQ-Associate通常已在其律师资格的国家/地区积累了至少两年实务经验并且希望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增添日本方面的经验。本所现有来自多处法域(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印度尼西亚、中国大陆、荷兰、新加坡、台湾、英国、美国、越南等)的NJQ-Associate。

NJQ-Associate有机会广泛接触各类跨境交易(包括罕见案例)。许多案件需要NJQ-Associate发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也有一些案件不涉及相关法域的法律问题,但需要良好的文书制作技能和分析技能。

(根据日本法律,本所持有日本以外法域律师资格的律师不能向客户提供关于日本法问题的直接基础建议。因此NJQ-Associate是与本所持有日本律师资格者合作,协助日本律师向客户提供建议。)

为深入推进国际化,本所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外国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特别措施法》启动了外国法共同事业,并且迎来外国法事务律师就任本所合伙人。这体现了本所支持NJQ-Associate的专业能力开发和长期职业发展的决心。

专业支持律师

本所还招聘专业支持律师(“Professional Support Lawyer“,简称“PSL”)在东京办公室工作。本所的PSL以英文为母语,在英语圈法域有两年以上的实务经验,并在并购、公司法务、金融、资本市场等商业交易领域拥有相当程度的法律文书制作经验。

PSL 的工作是确保本所用英文制作的工作成果(包括建议、交易文件、电子邮件等)符合国际法律实务的最高标准。工作成果主要涉及并购、公司法务、金融和资本市场交易领域,根据客户及本所的需求有时也涉及其他领域。

报酬与津贴

NJQ-Associate和PSL的报酬取决于背景和经验。年度奖金也有支付的情况,具体依各人的工作质量和整体产出而定。

NJQ-Associate从海外移居日本的,本所可能会支付一定的安置津贴,例如来日本的机票(携配偶同行的,也包括配偶的机票)、搬家津贴以及刚到日本寻找住所期间的短期酒店住宿津贴等。PSL通常从已在日本居住或出于其他原因拟移居日本的候选人中选聘,所以上述安置津贴原则上不予适用。

NJQ-Associate(不包括外国法事务律师)和PSL应选择并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NJQ-Associate和PSL应在开始工作前(从海外移居日本的NJQ-Associate应在抵达日本前)自行取得可以在日就业的签证,本所将为所需文件的制作提供支持。

招聘说明与应聘方法

对于NJQ-Associate和PSL,本所寻求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一流法学院并在其律师资格国家/地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两年以上的人才,有公司法务或金融领域经验者优先。NJQ-Associate需持有资格国家/地区当前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PSL不需要。两者均以具备良好的文书制作技能和分析技能为佳。

本所的 NJQ-Associate大部分工作使用英语,因此需要具有相当于母语的英语水平。关于PSL,鉴于工作性质,仅招聘以英语为母语并在英语圈法域有实务经验者。两个职位都欢迎日语流利者,但并非必要条件。

如果您有兴趣在本所的东京办公室工作,请点击下方“>Inquiry Form”按钮,在申请表上填写必要项目并上传您的简历和英文法律写作样本。
※如您希望在大阪或名古屋办公室工作,请通过申请表告知。

海外网点招聘

本所也招聘持有日本以外法域的律师资格者在本所位于北京、上海、新加坡、河内、胡志明、曼谷的办公室以及位于香港和雅加达的联营事务所工作。

海外网点的律师参与各类国际谈判和跨境交易,就并购、公司法务、企业重组、争议解决、金融、危机管理、监管、竞争法、劳务、破产、知识产权、贸易等相关法律问题向境内外客户提供服务。

海外网点职位应聘者应为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一流法学院并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有律师资格所在国家/地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者优先。日语流利为佳,但并非必要条件。

如果您希望在新加坡办公室工作,原则上需要在新加坡大型律师事务所的3至8年执业经历以及公司法实务经验。

如您有兴趣在本所的海外网点工作,请点击下方“>Inquiry Form”按钮,在申请表上填写必要项目并上传您的简历和英文法律写作样本。